管理人 | 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計劃類型 | 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托管人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推廣機構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最低認購金額 | 100萬元人民幣 |
開放日 | 本集合計劃開放日為封閉期結束后的前5個工作日及以后每滿6個公歷月后的前5個工作日為開放日。開放日內委托人可申請參與和退出。 |
規(guī)模上限 |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內募集目標規(guī)模為5億元,進入開放期后規(guī)模上限為10億份(均含管理人自有資金參與部分和參與資金利息轉份額部分),參與者總戶數(shù)上限為200戶。達到規(guī)模上限或人數(shù)上限后,本集合計劃將提前終止推廣或暫停參與業(yè)務。 |
存續(xù)期限 | 2年,經(jīng)批準可展期。 |
投資目標 | 在力爭本金安全和確保流動性的前提下,主要投資于固定收益類資產,獲取穩(wěn)定回報,同時輔以二級市場低風險套利等投資,力爭實現(xiàn)集合計劃資產的穩(wěn)定增值。 |
投資范圍 及資產組合比 | (1)固定收益類資產可投資比例占本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0-95%(包括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可轉換債券、中小企業(yè)私募債、央行票據(jù)、債券基金、分級基金A類份額、銀行存款、資產支持受益憑證、期限在7天以上的債券逆回購等)。 (2)權益類資產可投資比例占本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0-95%(包括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權證、股指期貨等)。其中權證占本集合計劃資產凈值比例0-3%,本集合計劃配置的權益類資產僅適用于新股申購及二級市場低風險套利投資。 (3)現(xiàn)金類管理工具可投資比例占本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5%以上(包括銀行活期存款、貨幣市場基金、期限在1年內的國債和央行票據(jù)、期限在7天內(含7天)的債券逆回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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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定發(fā)行,投資針對性強
本集合計劃是針對風險承受力較低、追求資產穩(wěn)健增值的客戶群體發(fā)行的產品,份額持有人總數(shù)不超200人。
(2)追求絕對收益,浮動分紅機制
本集合計劃主要投向均為較低風險的投資品種,追求絕對收益,并設置了定期浮動分紅機制保障投資者權益。
(3)通過管理人激勵為投資者權益提供更好保障
集合計劃進入第二個計劃年度后,未達到年化收益率5%不計提管理費,達到年化收益率5.5%之后計提業(yè)績報酬。通過該機制可以對管理人形成有效的激勵,使管理人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客戶創(chuàng)造穩(wěn)定的絕對收益。
(4)管理人自有資金參與,共擔風險,有限補償。
集合計劃管理人的投資業(yè)績關系到管理人自有資金收益的好壞,與委托人共擔風險。
管理人按約定的比例和規(guī)模以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計劃,并承諾在存續(xù)期內不收回參與的自有資金,且對在推廣期參與本集合計劃并持有到期滿的特定委托人的特定份額承擔有限補償責任。